金昌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条例》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76条,重点覆盖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等关键领域。其中,门户网站公开558条(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317条、环境质量24条、环境执法20条、环评审批84条、其他栏目11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8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申请办理流程,全年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严格遵循法定时限和答复规范,依法按时办结,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落实“谁制发、谁负责,谁公开、谁把关”原则,明确专人专责信息审核发布,强化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严把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信息无偏差、无遗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采用长期公开、定期更新、事前事后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和环境质量数据,高效处理公众咨询投诉,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核机制,动态更新公开目录,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晰、流程规范”的长效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深度广度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质量有待提升;个别栏目更新频次偏低,信息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址:http://sthj.jcs.gov.cn/zwgk/zfxxgkzn/index.html)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5-8213736,邮箱:1070765283@qq.com)。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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