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0条,主要涉及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等。其中,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0条,其中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282条、环境质量24条、环境执法15条,环评审批83条,其他栏目更新156条。微信公众号平台524条,微博362条,抖音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答复工作。2023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均依法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用长期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生态环境系统日常工作动态、环境质量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信息,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部分栏目更新信息量较少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提升:一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公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围绕当前生态环保事业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政策解读,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的知晓度、满意度。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总结前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优秀做法,梳理细化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高度重视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留言回应等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址:http://sthj.jcs.gov.cn/zwgk/zfxxgkzn/index.html)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5-8213736,邮箱:1070765283@qq.com)。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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