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千里眼”非现场监管显实效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执法〔2024〕12号),金昌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电量管控系统等非现场监管技术手段,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非现场巡检,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024年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一级报警0次,二级报警186次,三级报警288次,四级报警0次。电量管控系统报警27条。所有报警均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充分发挥了非现场监管系统“千里眼”功能,有效提醒企业充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依托物联网、视频监控、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在线监测分析仪表运行状态、工作参数和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电量管控系统通过电量分析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通过智能分析对在线数据异常等情况进行实时预警,保证了排污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借助平台优势,更好的发挥平台在非现场监管中的作用,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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