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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内首先推行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渐进式执法等柔性执法举措,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等问题,强化组织保障、细化整治措施,不断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了局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为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围绕涉企执法检查主体合法性、规范性和文明廉洁性三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举措,制定并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活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专门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和程序,确保涉企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行动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相关精神,深入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每月带队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每月调度涉企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坚持严格执法与引导守法并重,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开展“进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活动,帮助企业准确掌握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破解污染治理技术难题。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筑牢规范根基。我局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健全完善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先后印发实施了《金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履职责任制度》《金昌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等20项制度办法,进一步扎紧扎牢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制度笼子”,为执法工作提供全面、细致的制度遵循。建立“检查前审批、检查时通知、结束后告知”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分阶段对企业一次进门全面体检,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次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效,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呈现“两减两增”的良好态势,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入企次数减少,企业守法水平提升。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检查企业239家次,同比分别下降36.1%、26%,其中“双随机”任务占比93.4%,采用无人机、自动在线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比例超过三成。同时,通过送法入企、执法普法、媒体宣传等方式,全市工业企业尊法守法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立案数量较2024年同期下降40%。

二是信访数量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上半年,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并办结环境污染类信访投诉件74件,同比减少60件,下降44.8%,其中废气类信访件48件,同比减少68件,下降58.6%。与此同时,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8,同比改善9.4%;市区优良天数比率达76.1%,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主要考核指标PM2.5、PM10、SO2、NO2、O3、CO等六项因子同比分别下降8%、8.5%、5.3%、21.4%、8.7%、10%,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入推进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水平,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