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金川集团氯碱化工氢电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 三厂区金川集团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化工循环产业园 | 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位于三厂区金川集团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化工循环产业园,主要建设1套2500Nm3/h氢气提纯系统、1套氢气储存系统、2座200Nm3/h-5MPa氢气充装站及2套余热回收系统、2套运行总容量3.2MW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整流接入系统、直供式充电站;二期位于金川集团二厂区二号门岗停车场,主要建设固态储氢装置、加氢柱、氢能充电站及固态储氢转运小车。 |
公示期:2025年9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5-8225083 传真:0935-8316121
邮箱:gsjchpk@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东路8号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7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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