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甘肃金优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新材料项目(一期)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

甘肃金优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一期主要建设年产氯化锂2000吨、445吨锂盐系列(硝酸锂60吨、四水柠檬酸锂、硫酸锂、钼酸锂、磷酸锂、高氯酸锂、草酸锂、醋酸锂各55吨)、氢化锂300吨、氮化锂100吨、氢化钙100吨、氢化铝锂20吨、金属钛粉900吨、金属锆粉100吨、氢化钠1000吨。

公示期:2025年7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5-8225083  传真:0935-8316121

邮箱:gsjchpk@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东路8号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7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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