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电积钴系统湿氯气资源化应用项目

金川集团选冶化厂区金川新材料科技公司材料一厂钴盐厂房内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针对镍电解二车间提供的镍精矿使用材料一厂电钴班产生的湿氯气进行氯浸工艺处理,其中电积钴8.4kt/a氯气全部回用于氯气浸出镍精矿,建设完成后,年处理9000t镍精矿,可生产5630.175Nit/a氯化镍溶液,产生浸出尾料3177t/a。

公示期:2025年6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5-8225083  传真:0935-8316121

邮箱:gsjchpk@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东路8号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7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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