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环执法发〔2020〕31号)、《关于做好全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7〕8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5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及4月涉嫌超标企业处理处置情况予以公告。
列入名单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企业所在地辖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核实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并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嫌超标排放行为企业及时依法处理,对超标企业的处理情况应在本级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并报市局。
附件:1、2025年5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
2、2025年4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处置情况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
2025年5月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名单
公告单位: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日期: 2025年6月10日
单位:毫克/升
序号 | 企业 名称 | 排污口 | 超标 因子 | 超标日期 | 执行标准 限值 | 超标浓度范围 | 最大超标倍数 | 备注 |
1 | 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 总磷 | 2025年5月5日 | 0.5 | 1.0152 | 1.03 | 五一假期期间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超出接纳标准,造成生化系统损伤,导致5月5日出口总磷超标。 |
2 | 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水排放口 | 总磷 | 2025年5月13日 | 0.5 | 0.5423 | 0.08 | 因实施金昌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对排放口巴氏流量槽进行改造,二沉池停水,造成二沉池和高效池厌氧,底部污泥出现严重释磷现象,造成总磷数据超标。 |
3 | 永昌县泓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中水排放口 | COD 总磷 | 2025年5月25日 | 50 0.5 | 62.7689 0.5320 | 0.26 0.064 | 5月24日14时至18时、21时至23时县城区出现强降雨天气,生化系统受到冲击,造成二沉池泥水分离效果差、频繁跑泥翻泥、反硝化深床滤池透水性能差等不良状态,导致COD、总磷超标。 |
附件2
2025年4月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处理处置情况
公告单位: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日期: 2025年6月10 日
单位:毫克/升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口 | 超标因子 | 超标日期 | 执行标准 限值 | 超标浓度范围 | 最大超标倍数 | 备注 |
1 | 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 总磷 | 2025年4月5日 | 0.5 | 0.652859 | 0.3 | 《经开区分局关于4月涉嫌超标调查情况的报告》:因白玉豆制品公司豆浆管破裂渗漏,高浓度豆浆水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导致排口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开发区分局联合金川分局督促上游企业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排查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督促污水处理厂提高监测数据超标情况的应急能力。强化监管力度,对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运行情况,企业落实责任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