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此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7条,主要涉及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等。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42条,其中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146条、环境质量24条、环境执法8条,环评审批122条,宣传教育23条,水、气、土、核与辐射环境管理38条,其他栏目更新81条。微信公众号平台532条,微博341条,抖音4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均依法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平台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用长期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生态环境系统日常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信息,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开通了“金昌生态环境”抖音账号,丰富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有的规范性文件应公开未公开,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部分栏目更新信息量较少,部分信息呈送栏目不精准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提升:

一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公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围绕当前生态环保事业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政策解读,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总结前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其他部门优秀法,梳理细化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

三是优化设置政务公开栏目。梳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栏目内容,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及时准确的发布栏目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生态环保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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