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按照《金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环保局机构编制职数问题的通知》(金机编发〔2017〕10号),设立金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市环保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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