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甘肃万珍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箱生产加工项目 |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水源镇金武公路47公里处西侧 | 甘肃万珍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1000吨EPS泡沫箱生产加工 |
公示期:2025年5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5-8225083 传真:0935-8316121
邮箱:gsjchpk@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东路8号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7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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