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金政办发〔2026〕35号)相关要求,我们对《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现就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7月29日前反馈至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亚琴
联系电话:18593015113
邮箱:405603303@qq.com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8号
附件:1.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修改《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