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城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28,优良天数比率为84.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8h)平均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没有发生人为导致的重污染天气情况。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2024年全市地表水2个国家考核断面(迎山坡、皇城水库)水质优良比例100%。
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2024年全市4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金川峡水库水源地、大泉水库水源地、东大河渠首水源地、永昌县城区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
地下水环境质量:2024年我市永昌县水源乡西沟村西沟滩、金川区双湾镇天生坑4队5组、金川区双湾镇(东环路水泥厂向北1.5km处)3个国家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为50.3dB,已控制在Ⅰ类标准区范围内,达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的二级标准,评价级别为较好。2024年市区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0.0dB,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标准限值,测点达标率为97.7%,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的一级标准,评价等级为“好”。城市功能区1、2、3、4类区昼间、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四、生态环境状况
金昌市生态质量指数为41.46,表明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生态环境状况一般,较适合人类生存。